績溪縣鄉村振興局局長葉葆青對《績溪縣財政銜接項目資金報賬管理辦法》進行解讀。
一、決策背景和依據
根據《安徽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皖財農〔2021〕450號)、《安徽省扶貧項目管理暫行辦法》(皖扶辦〔2018〕116號)精神,在《績溪縣財政扶貧項目資金報賬管理辦法》(績鄉振〔2022〕10 號)基礎上,擬對工程資金量大的項目報賬及項目管理費報賬事項予以補充完善。
二、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
為了推進財政銜接項目資金報賬管理工作,提高財政銜接資金的使用效益,增強資金使用的科學性、公正性和規范性,根據中央、省、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有關政策,結合我縣實際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三、研判和起草過程
一是我局于2023年1月中旬起草我縣《財政銜接項目資金報賬管理辦法》初稿,2月上旬征求縣財政局及相關鄉鎮、縣直單位意見;二是呈送縣分管領導征求意見;三是提交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小組討論研究。
四、工作目標
各鄉鎮、縣直相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《績溪縣財政銜接項目資金報賬管理辦法》,切實推進財政銜接項目資金報賬管理工作,提高財政銜接 資金的使用效益,增強資金使用的科學性、公正性和規范性。
五、主要框架和內容
(一)財政銜接資金項目開工報賬(僅限60萬元以下項目)
(需提供6項材料)。
(二)財政銜接資金項目竣工驗收報賬(需提供6項材料)。
(三)財政銜接資金項目審計后報賬(需提供3項材料)。
(四)項目管理費報賬(需提供3項材料)。
項目管理費報賬實行總量控制、超支不補的原則。全縣項目管理費總量控制在所提取的項目管理費之內,安排原則為:一是到戶項目、村級自建項目以及項目內無工程基建內容部分不安排項目管理費;二是500萬元及以上項目安排3%--4%項目管理費;100--500萬元(不含)項目安排1%-2%項目管理費;三是全縣所提取的項目管理費不足或剩余部分,優先安排500萬元及以上項目管理費。
六、創新舉措
(一)財政銜接資金項目開工報賬與原報賬材料相比,報賬材料由原來12項減少為6項。
(二)取消財政銜接資金項目施工中期報賬程序。
七、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
各鄉鎮、縣直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在銜接項目資金報賬時應提供完整真實的材料??h直主管部門實施的公益崗位、雨露計劃、小額信貸貼息等按上級相關要求組織報賬。
各鄉鎮、縣直相關單位要加大工作力度,把握工作要點,確保全縣財政銜接項目資金報賬工作高質量開展。
八、政策咨詢渠道
解讀單位:縣鄉村振興局
解讀人:葉葆青
咨詢電話:0563-81625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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